关于未经授权使用我司资料及不实信息标注的郑重声明与整改通知发表时间:2026-01-04 11:39 致:社会各界客户、合作伙伴及相关市场主体 重庆赛宁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近期在正常市场活动、客户沟通及网络巡查中注意到:市场上存在在商业宣传、报价、投标、平台招商、短视频、电商推广等经营活动中,使用与我司资料相同或高度一致的图片、图纸、设备实物照片、生产制造画面、办公环境及项目现场资料等内容的情形。 该类内容如被用于展示或暗示使用方的生产条件、技术能力或履约能力,可能导致客户及市场主体产生误判,进而影响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为明确资料使用边界、避免市场误导并维护客户知情权,现我司作如下郑重声明与整改通知。本公示文件不针对任何特定单位或个人,亦不构成对任何市场主体具体行为性质的法律定性或最终认定。 关于业务往来关系与授权边界的特别说明: 未经我司事先明确且书面的授权确认,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基于上述业务关系,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对外使用、引用、转述、展示,或以任何足以使第三方产生关联、误认或混同的方式,使用涉及我司的任何相关资料。 一、定义与资料范围 本公示文件所称“我司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我司自主设计、拍摄、制作或依法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图片、图纸、技术示意、生产制造画面、办公及生产环境照片、设备实物照片、人员作业画面、项目交付现场资料及其衍生内容(如截图、拼接图、二次编辑版、加/去水印版等)。 我司资料用于客观展示我司真实生产制造能力、技术能力及项目交付水平,属于我司长期积累形成的重要经营资产。 二、权利归属与可识别性说明 我司对我司资料依法享有相应权利或合法使用权,并对相关原始文件、形成过程、历史版本等实行留存与管理。 我司资料通常包含可识别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特征、场景布局、工艺流程、人员作业画面、项目现场要素等),并非来源不明的公共素材或行业通用示意图片。 关于历史厂址/历史项目资料:我司部分资料可能形成于我司历史厂址或历史项目现场。该等资料所展示的设备、工艺、人员及生产组织能力均为我司真实资产与真实能力的客观呈现。无论资料形成时间、拍摄地点或后续厂址变更如何,其权利归属与商业使用边界不因此发生改变;任何未经我司书面授权的商业使用,均不得用于展示或暗示第三方的生产条件、技术能力或履约能力。 三、商业使用边界与禁止行为 未经我司事先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实施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使用、变形使用、组合使用或指使第三方使用): 复制、转载、传播、提供、出售、出租、出借或以其他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我司资料; 对我司资料进行剪辑、截取、拼接、二次编辑、加水印、去水印、改换标识或“换壳式”处理后继续使用; 将我司资料用于商业宣传、报价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方案、平台招商介绍、招商页面、短视频作品、电商详情页、企业官网/公众号/宣传册等任何经营活动; 将我司资料用于展示或暗示自身企业实力、生产条件、技术能力或履约能力,或用于影响客户判断与交易决策。 四、关于厂区/项目现场影像资料的特别提示 我司提醒:如任何主体通过现场拍摄、截取或其他方式获取包含我司厂区、设备、人员作业或项目现场等要素的影像资料,并将其用于商业宣传、报价、投标或其他经营活动,且未经我司书面授权,均属于高风险行为,并可能同时触及著作权、不正当竞争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边界。 五、关于地图平台不实标注的特别提示 我司另注意到:市场上存在在地图平台(包括但不限于高德、百度等)进行可能引发公众误解的位置标注的情形,例如将经营地点标注在我司工厂周边,从而易使客户产生“同址/同厂/关联企业”等联想。对此我司声明: 除非经我司书面确认,我司与任何市场主体不存在所谓“同址经营、厂房共享、关联生产”等关系; 对于任何与事实不符、足以误导公众与客户判断的不实标注行为,我司将依法向相关平台申请核查、更正或处置,并视情况向主管部门反映线索;我司保留进一步追责权利。 六、证据留存与权利保护机制说明 针对我司所关注的相关情形,我司已对公开页面、平台内容、文件材料及必要的对比信息进行合规留存与固定,留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页/页面信息、发布链接、截图/录屏、文件版本、传播路径信息、对比说明、我司原始拍摄/设计文件及其形成与历史版本记录等。必要时,我司将依法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并可依法申请证据保全。 七、限期自查与整改通知 为避免不当使用持续或扩大影响,本着促使问题尽快、理性解决的原则,我司现对相关市场主体作如下整改通知: 立即停止:停止在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中继续使用、展示、传播或变相使用我司资料及其衍生内容; 全面清理与替换:对已制作、已提交、已发送或已留存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清理、删除或替换,确保不再以任何形式存在于对外或内部使用的商业资料中(包括但不限于官网、公众号、宣传物料、业务人员电脑及存储介质、短视频平台账号、电商店铺页面等); 整改期限: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 完成整改(如更换物料确需时间,应先下架涉我司资料内容,再完成替换); 整改回执:为便于核验整改完成情况、避免误会持续扩大,建议将已完成整改的相关说明材料(如下架链接清单、替换说明、下架或替换截图等)发送至我司指定联系人备案: 八、处置路径、权利保留及不放弃声明 本公示文件系我司基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行业公平竞争秩序所作出的正式权利告知与主张,不构成我司对任何相关行为的容忍、追认或权利放弃。 对于逾期未整改、拒不整改或重复实施不当使用行为的主体,我司将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因未经授权使用我司资料或不实标注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不利影响,应由相关行为主体依法自行承担。 九、授权联系 如确需在特定场景合法使用我司资料(如经我司确认的合作项目联合宣传等),请提前与我司联系办理书面授权: 方先生 / 电话:18002319888 特此声明并通知! 重庆赛宁特科技有限公司 |